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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延吉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7    点击数: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延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水利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市水利局党组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按照主要领导抓方向、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密切配合抓细节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开展工作,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任务有人抓。每一则信息、每一条资讯、每一个公开节点、每一个环节分工,都对号入座,绝不含糊,狠抓落实。需要公开的新信息不能等,不能拖,重点公开信息重点关注,限期公开。

    (二)构建科学体系,激活制度活力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是保证政务公开效果、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环节。我局紧紧围绕全市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深化水利改革发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水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明确水利行业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和环节,落实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增强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规范政务公开程序。 

    (三)创新公开形式,突出重点热点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效果,我局多措并举,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和方式方法,确保按时完成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数据信息对接工作。一是完善网络公开。充分运用网络这一载体方便快捷、接受范围广泛的优势,设立了qq群、微信等及时通讯工具,将全市水利行业重要活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等信息进行公布。并按照市政府要求,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进行及时公开。二是加强传统媒体公开。结合工作进展,借助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延吉晨报、延边日报等媒体,及时发布水利新闻。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计划

    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广泛,监督检查还不够深入,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整深化。二是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在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四是学习与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和监督考核,把水利建设工作和信息公开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的积极作用,着力构建阳光和谐水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