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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延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9    点击数:
 2011年延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清理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编制了《延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延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anji.gov.cn)进行了公开发布。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推行政务公开是事关政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内容多,难度大。对此,我局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延吉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制定下发《延吉市环境保护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公开形式及保障措施等,把政务公开的范围扩大到全局,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环保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全局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抓政务公开的合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使政务公开形成特色。制定了《环境监测办事制度》、《环保局首问责任制度》、《环保窗口办事制度》等。建立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实行环保热线电话24小时轮流值班制,做到了有警必接,急案先查,让群众满意、让基层满意、让领导满意。二是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在对外公开方面,主要有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单位的工作职责及分工;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在对内公开方面,主要有项目审批情况、信访纠纷调处情况、行政执法情况、重大财务开支情况、需要公示公开的其他事项。公开的时间上,实行每月、每季或每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布,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三是完善公开形式。在公开的形式上,注重实效,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如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制发办事指南等,多渠道公开,达到了方便群众,增强实效的目的。

在局办公楼大厅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优质规范服务标准、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环保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并定期公布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等情况。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包括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干部考核、奖惩、任免情况,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各项工作措施、方案、廉洁自律情况,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公开等等。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

三、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全,公开时效性不强;二是监督落实有时不及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的效果。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努力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大力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建设廉政、勤政、高效、创新、务实、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环保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