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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延吉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7    点击数:
 2014 年延吉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重要内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之纳入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重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委派一名责任心强、懂业务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各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完善了《延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程序、组织和监督。二是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局机关各科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本局出台的相关制度等,依照承办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的方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层级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告知理由;四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绘制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答复形式等,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数9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4年及时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二是继续拓宽政务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媒体作用,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三是加强基础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把我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对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