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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9    点击数:
 经济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延吉市经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吉市经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邮编:133000;电话:2520184;传真:2520184)。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2009年,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的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确保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及时发布了相关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进程,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务公开事项重新进行目录编制并在延吉市政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业发展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起草贯彻相关法规实施意见。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定期统计并发布经济信息,做好预警、预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

(四)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提出国家、省、州对口部门和全市用于工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省、州、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研究拟订汽车、石油化工、食品、装备、医药、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的行业政策、行业规划,并实施行业管理。

(六)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州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