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单位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截至2013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按照文件要求,我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职责、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
我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在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公开。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区分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每项拟信息公开内容要报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和保密领导小组审核后才可上网公布,做到管理规范,办理认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教育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是8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是60条,其他信息78条。
(三)公开的形式
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的内容不够广泛;检查监督的力度不够大等。今后在统一规定公开内容的同时,将逐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使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加广泛。特别是要结合实际公开政策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紧紧围绕本单位职责实施政务公开,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延吉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