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24010136088915/2021-05905
分  类: 通知公告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16日
标      题: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延吉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市政办发〔2021〕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24010136088915/2021-05905 分  类: 通知公告 ; 通知
发文机关: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16日
标      题: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延吉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延市政办发〔2021〕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4日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延吉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

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局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延吉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6

 

 


 

2021年延吉市个体工商户转型

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

 

根据省、州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安排,现就推进我市“个转企”目标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任务

“个转企”工作已被纳入全省经济工作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省、州“个转企”相关文件要求,今年,我市“个转企”目标任务130户,各成员单位任务分解落实(详见附表2)。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导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个转企”工作列入本部门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推动本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个转企”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指导,做到应知尽知。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将省、州、县(市)级制定的“个转企”支持政策告知每一位个体工商户,让其充分了解和掌握“个转企”的相关优惠政策,了解政府的扶持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各成员单位要分别于6月底前、11月底前将宣传引导工作情况报市推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三)抓好培育库建设,做到应入尽入。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找准突破口,在行业监管服务范围内培育发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及时将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发展潜力,以及经营分店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培育库;将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登记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例:兽药经营、培训机构等)纳入培育库;将种养殖个体工商户大户纳入培育库;将符合《“个转企”行业标准指导目录(试行)》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纳入培育库。各成员单位要于6月底前,将纳入“个转企”培育库的个体工商户情况报市推进“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确保政策落实,做到应享尽享。各单位可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制定“个转企”优惠服务政策或措施,充分调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积极性。同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引导扶持,增强“个转企”企业的获得感。

(四)强化跟踪回访,助力发展壮大。根据“个转企”跟踪回访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对已“个转企”企业进行跟踪回访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助力“个转企”企业能够发展壮大起来。

三、强化监督考核

按照省、州绩效考核要求,2021年将对各县(市)“个转企”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同时,我市也将“个转企”工作列入全市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内容。要求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具体科室和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个转企”工作,要杜绝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强制转型等问题。有目标任务的成员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无目标任务的成员单位需按照延边州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州个转企20201号)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所列任务扎实推进“个转企”各项工作。我市将于6月末对各成员单位上半年“个转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下半年将对该项工作每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延吉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

          2.2021年度延吉市“个转企”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延吉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金昌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国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员:崔洪杰  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英明  市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郑文官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佳明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副局长

魏松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石红林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金松哲  市林业局(园林局)副局长

陈常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朴学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高志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及昕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朴海龙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朴英豪  市商务局副局长

丁白龙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鹿文强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志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高峰虎  市水利局副局长

金洪植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副局长

庞建军  市房产管理中心(市房产局)副主任

宫玉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方学林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红哲  市总工会副主席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国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及昕魁同志兼任。
附表2

2021年度延吉市“个转企”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成员单位名称

任务数/

1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1

2

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

8

3

延吉市卫生健康局

8

4

延吉市农业农村局

8

5

延吉市商务局

8

6

延吉市交通运输局

8

7

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8

8

延吉市教育局

3

9

延吉市公安局

3

10

延吉市环境保护局

1

11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12

延吉市民政局

1

13

延吉市应急管理局

1

14

延吉市水利局

1

 

合 计

130


 

 

 

 

 

相关链接:《2021年延吉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主办:延吉市人民政府

电话(传真):0433-8199011
网站标识码:2224010009

吉ICP备08100322号-1
吉22240102000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