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延吉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9-09-30 00:00 来源 : 
打印 | 字号: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市政办发〔2019〕53号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庆期间
全市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局室、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稳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稳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夯实安全稳定基础为主线,以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为重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同时保障节日市场产品供应,强化供水供电等生活要素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在原有安全稳定工作体系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持续夯实安全基础;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大信访维稳工作力度,杜绝赴省进京上访情况发生;着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发挥人防、技防、群防作用,推动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向好;着力做好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主动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安全监管,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紧盯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校车、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以及违章冒险行车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交警大队要安排警力深入道路一线,加强指挥调度,确保交通顺畅,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牵头单位:交通局;责任单位:交警大队、教育局)
  2.加强消防领域安全监管: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市大型商场、综合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场所等十一类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文旅、消防部门要对网吧、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集中巡查督查,严查娱乐场所超员、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消防器材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和消防制度落实情况。针对突出火灾隐患和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开展全程跟踪,全部整改到位。(牵头单位:消防大队;责任单位:文旅局、民政局、商务局、住建局、各镇、各街道)。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监管: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要重点抓好集体食堂和超市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在国庆期间对食品生产领域、餐饮行业开展1次集中检查,严厉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药品和无证生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市场监督局;责任单位:卫健局)
  4.加强建筑施工监管:住建部门要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国庆期间要对施工项目现场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等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应急局、综合执法局)
  5.加强大型活动监管: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严格审批把关,200人以上的活动必须在公安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大型活动的应急预案要报应急局备案,严防火灾、拥挤踩踏和跌落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教育局、旅游局、商务局、应急局)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做好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冬季取暖锅炉以及压力容器打压试水的监察力度,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化体系监管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牵头单位:市场监督局;责任单位:商务局、旅游局、交通局、住建局、集中供热)
  (二)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国家信访局“三个决不能”和省委省政府“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要求,研究分析维稳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各类风险和安全隐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我市信访维稳形势基本平稳、整体可控。
  1.落实信访维稳包保责任:包保领导在国庆期间要每天调度包保的镇或街道信访维稳工作情况,调度包保部门配合镇或街道做好维稳工作,街道维稳力量不足时,包保部门要从所在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参与维稳工作。(牵头单位:信访局;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各包保部门)
  2.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调度:市维稳办联合市信访局加大对各镇、街道的工作调度,并实行零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在每天下午16:00时向市维稳办和市信访局报送重点人员稳控情况,市维稳办汇总全市重点人员信息后向市委、市政府值班领导报送全市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信访局、公安局、各镇、各街道)
  3.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加大对现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对已购票的上访人要落实盯防责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盯防,严防失控情况发生;对已去省进京的上访人要加强与驻京相关部门联系,全面做好劝返工作,严防在国庆期间违规到北京相关部门登记上访的行为发生。(牵头单位:信访局;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各镇、各街道)
  (三)全面落实社会整体防控措施。结合当前社会治安特点,强化打防管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
  1.加强重点部位管控:全面提高社会面防控等级,认真落实联勤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把警力摆到街面,切实提高见警率;加强对流动人员聚集区、出租房屋、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的动态管控,最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和治安盲点,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可疑迹象,提前预警防范。(牵头单位:公安局)
  2.加强网上巡查管控和舆论引导:严格落实网上24小时动态巡查措施,加强情报搜集和专案侦查,落实防范应对和反制管控措施,坚决将各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严防发生极端暴力事件。(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宣传部)
  (四)统筹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繁荣稳定的节日氛围。
  1.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加强电油气运供需的形势监测和协调保障,确保民生用气用电需要。拓宽供应渠道,加强产销衔接,保障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尤其要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强节日市场经营行为、节日热销产品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场监督局;责任单位:发改局、供电局、商务局)
  2.保证群众安全出行。强化运力调配供给,做好高铁、公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接续接驳,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制定完善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路面执法和交通疏导,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牵头单位:交通局;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公交集团)
  3.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国庆期间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景区景点餐饮行业和旅游产品市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单位:商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督局)
  4.全面做好供电和供水保障工作:供电、水利、水务部门要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和用水,若出现问题要在24小时内抢修完毕。(牵头单位:水务集团、供电公司;责任单位:水利局)
  5.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在原有应急值班和市委、市政府总值班的基础上,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值班值勤,保证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责任单位:应急局、全市各部门、各镇、各街道)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思维,将肩负的政治责任落实到统筹抓好各部门各项工作中。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上下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为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严格制度执行,确保信息畅通。健全全市信息上报机制,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都成立了总值班室,国庆期间,各责任部门每天下午4点前,要将各自领域安全稳定情况上报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汇总后,上报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各类紧急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带班领导报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关注舆情热点,确保网络安全。宣传部门、公安部门要主动了解和掌握节假日期间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同时要加强网络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反馈和引导工作,提高网络舆情监测和危机化解能力,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形成突发事件舆情处理合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落实问责机制。加强值班检查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通过电话检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对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导致发生社会矛盾纠纷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各牵头部门值班室电话
 
 
 
 
 
 
 
 
 
附件
各牵头部门值班室电话
 
  市委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2915185
  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2515005
  政法委维稳办值班室电话:2522155
  应急局值班室电话:2532119
  交通局值班室电话:2707219
  公安局值班室电话:2850110
  市场监督局值班室电话:2716648
  文旅局值班室电话:2528526
  信访局值班室电话:2513643 
  水务集团值班室电话:290011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
    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工业集
    中区、空港经济开发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