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单位或个人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法注销并收回。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现予以公告,一经公告视为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零售户名单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烟草专卖局
2026年6月2日
初审:张芳玉 复审:邢警 终审:李冬
附件:零售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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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许可证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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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22401123364 |
延吉市老表食品小卖部(个体工商户) |
韦文料 |
延吉市小营镇明新五队 |
2026-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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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22401121655 |
延吉市金氏每日隆食品便利店 |
金璟 |
延吉市丹进路99号美好家园1号楼地下1001 |
2026-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