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延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延吉市文广旅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的征集、推荐和评审工作。
经传承人申报、各相关单位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公示期为8个工作日,无异议)等程序,最终确定张玮玲、安艺花等48人作为延吉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附件:延吉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