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延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延吉市文广旅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征集与评审工作。
经项目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等程序,最终确定延边朝鲜族扎染技艺、朝医学四象性情辨象法等32项作为延吉市第七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予以公布。
附件:1.延吉市第七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延吉市第七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