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延吉市4个乡镇、6个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清单中涉及政府的事项已经延吉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1.延吉市朝阳川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2.延吉市依兰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3.延吉市小营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4.延吉市三道湾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5.延吉市新兴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6.延吉市进学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7.延吉市北山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8.延吉市公园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9.延吉市河南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10.延吉市建工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中共延吉市委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