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单位或个人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法注销并收回。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现予以公告,一经公告视为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客户名单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烟草专卖局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客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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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许可证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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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22401222522 |
延边乾元翔宇酒店有限公司 |
魏军 |
延吉市公园路780号 |
2024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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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22401120859 |
延吉市夕阳红食品超市 |
张继珍 |
延吉市依兰镇龙渊村(社会福利院院内) |
2024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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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22401122542 |
延吉市车美车丽食品商店 |
王月飞 |
延吉市建工街铁南富元小区2号楼 |
2024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