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对下列单位或个人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法注销并收回。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现予以公告,一经公告视为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客户名单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烟草专卖局
2024年9月13日
附件:客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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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许可证有效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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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22401122508 |
延吉市九九库仓储超市 |
张迎超 |
延吉市小营镇东光二队 |
2024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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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22401119706 |
延吉市龙昌食品商店 |
徐秀华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河南街前进路8号3单元102 |
2024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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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22401105834 |
延吉市淑玲食品商店 |
马江玉 |
延吉市建工街光华路延光胡同18-3(一区) |
2024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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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22401122520 |
延吉市泽溪烟酒行 |
李春波 |
延吉市前川胡同9-11号1001(昌盛市场对面 三区) |
2024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