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职责清晰、责权一致、高效有序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经市政府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延吉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四批试行)》。
各镇、街道要与市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事项的承接,开展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
附件:延吉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四批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