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按照上级消防部门统一部署,我大队使用应急管理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信息平台,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的方式,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一般单位进行了随机抽取,共抽取2023年2月份消防监督检查单位80家。现将抽查结果公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