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延吉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对市(县)法治建设的领导为根本,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延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延吉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1、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在全市特别是领导干部中部署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在全市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部门全领域、全覆盖培训轮训,新媒体宣传,加强理论武装,切实筑牢思想根基。
2、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延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纳入市直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出台《延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
3、以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为抓手,扎实推动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立足延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区位优势特点、基层治理实践,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先后印发《延吉市“八五”普法规划》《法治延吉建设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延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将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转化为推进延吉法治建设的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和实际行动,确保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4、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对梳理出的5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举措,形成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组成5个督察组,对市直各部门整改工作开展实地督察,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目前我市已经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列为省级法治政府达标示范创建入围地区。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
1、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坚持依法“立规”,立足地方特色和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合法性审核工作,完善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共完成12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2、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修订《延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制定延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并予以公开。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提供法律意见105次,推进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年共审查9项。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府院联动工作不断推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应诉率达95.5%,共受理行政复议案88件,接收各类行政争议18件,市本级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18件。
3、服务延吉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放管服”改革落地,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主体实现“一网通办,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违法犯罪实行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度,全市政法系统高水平高质量开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开展督察52次,发现和整改问题278个。
4、大力加强平安延吉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制定《延吉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积极做好调解、信访、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排查发现各类矛盾纠纷2848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面开展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专项行动,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命案现案破案率100%。加强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查结线索906条。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办理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管,积极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平安全城市活动,在全市各领域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稳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成功上榜全国县域治理能力百强榜单。
5、深化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建立健全街道(乡镇)职责清单,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发布《延吉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第二批试行)》,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通过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执法案卷评查、受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公开,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清单,健全案件评查、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加强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人民检察院监督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工作有序开展。
7、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着力增强各项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8、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层普法工作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延吉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结合法治宣传日(周),深入开展民法典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工作。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千多场次,各新闻媒体播报法治新闻报道1800多条。依托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广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300多场次。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乡村“法律明白人”达342人,有39个村(社区)被评为国家、省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延吉市在推进法治建设上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领导干部述法述职方面没有落实到位;二是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核发布等方面存在不足;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诉讼能力等工作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市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一规划两纲要”,持续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治延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自觉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
二是认真落实好中央依法治国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全力提升法治延吉建设水平。
三是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具体举措,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