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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10:05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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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吉市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公示

为确保二级保护区的完整性,便于规范化管理,计划对延吉市五道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定(调整),现将《延吉市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217-318日(30日)。

联系人:田科长     联系电话:0433-2587016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

2022217

 

 

 

 

 

 

 

 

 

 

 

 

 

延吉市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

 

一、总则

(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环境管理状况调查,分析水源地存在的水量、水质和管理问题,识别水源地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的情况,作为保护区调整的基础资料。

(二)依据水源地类型、取水规模、污染源分布状况、主要污染特征、五道水库水文特征及水库特征等技术资料,结合环境管理、经济活动、土地利用现状及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筛选出保护区调整方法,通过数值模型计算法进行分析,合理确定各级保护区的水域、陆域范围,并初步确定保护区边界主要拐点的经纬度坐标和边界线。

(三)编制《延吉市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技术报告》。

(四)组织专家对保护区调整及技术报告进行审议。

(五)进行保护区现场定界,最终确定主要拐点的经纬度坐标,制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件。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现状及问题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现状

五道水库位于延吉市西北部,19893月份开工,19929月份竣工,以防洪、城市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发电等综合性的中()型水库,是延吉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2004年五道水库水源保护区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吉政发﹝200427号);2013年对其进行了保护区范围的调整,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吉政函﹝201354号);由于2013年划分五道水库一级保护区面积过大,无法实现封闭管理,同时水库水质连续3年稳定达标,2018年再次对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吉政函﹝201878号)。

2018年由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延吉市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吉政函﹝201878号),将延吉市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状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

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现有准保护区为流域内的两处飞地,准保护区南部、北部及西部边界被现有二级保护区包围,存在水质污染风险,同时不便于延吉市的规范化管理。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发布2017年及2018年公告,吊销现有准保护区内延吉市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二、五井(原延吉宗强农林贸易有限公司一井)采矿权,以上三个矿井先后于201711月和201910月完成了生态修复并通过相关验收。

三、保护区定界与调整面积

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库容为6300m3,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为中型水库,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一级保护区:定界:五道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范围及水域两侧延伸至流域分水岭、库尾外延200m的陆域范围划为一级保护区,面积21.8km2调整面积:本次调整不涉及一级保护区调整,但在运用矢量数据进行面积核算时,实际面积较调整前一级保护区划定面积增加1km2

(二)二级保护区:定界:一级保护区边界到上游至参场沟、梨树沟的源头,在河流两侧(包含支流两侧)至流域分水岭为界,以及一级保护区入库河流向朝阳河外延至40km对应分水岭的集水范围,面积528.2km2调整面积:本次调整,为确保二级保护区的完整性,将调整前准保护区(9.9 km2)调入至二级保护区内,将调整前二级保护区朝阳河源头至一级保护区入库河流向朝阳河外延至40km对应分水岭的集水范围(45.0 km2)调出为准保护区,调整后二级保护区面积减少38.1 km2

(三)准保护区:定界:准保护区范围为二级保护区边界外至上游朝阳河流域的全部集水区域,面积为45.0km2调整面积:本次调整,为确保二级保护区的完整性,将调整前准保护区(9.9km2)调入至二级保护区内,将调整前二级保护区朝阳河源头至一级保护区入库河流向朝阳河外延至40km对应分水岭的集水范围(45.0km2)调出为准保护区,调整前后准保护区的面积增加35.1km2

调整后,延吉市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为595 km2。调整前后五道水库流域范围未发生变化,但在运用矢量数据进行面积核算时,实际面积较调整前划定面积减少2 km2(详见对比图)

    四、管理要求

延吉市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调入及调出土地利用规划情况应严格按照《延吉市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执行。调整后的延吉市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依法保护和监管。

  

 

 

 

延吉市五道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前后对比

时段

保护区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化

定界方案

面积

定界方案

面积

一级保护区

五道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及水域两侧延伸至流域分水岭、库尾外延200m的陆域范围划为一级保护区。五道水库一级保护区面积约20.8km2

20.8

五道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范围及水域两侧延伸至流域分水岭、库尾外延200m的陆域范围划为一级保护区。

21.8

+1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边界到上游至参场沟、梨树沟、屯田河的源头,在河流两侧(包含支流两侧)至流域分水岭为界,但不包括下面两处区域:宗强煤矿一井西侧和南侧边界外延50m、东侧边界外延至流域分水岭的区域和三道煤矿北侧、西侧和南侧边界外延50m、东侧边界外延至流域分水岭的区域。五道水库二级保护区面积约566.3km2

566.3

一级保护区边界到上游至参场沟、梨树沟的源头,在河流两侧(包含支流两侧)至流域分水岭为界,以及一级保护区入库河流向朝阳河外延至40km对应分水岭的集水范围。面积528.2km2

528.2

-38.1

准级保护区

宗强煤矿一井西侧和南侧边界外延50m、东侧边界外延至流域分水岭的区域和三道煤矿北侧、西侧和南侧边界外延50m、东侧边界外延至流域分水岭的区域为准保护区,面积约9.9km2

9.9

准保护区范围为二级保护区边界外至上游五道水库内流域的全部集水区域。准保护区面积为46.9km2

45.0

+35.1

合计

/

597

/

59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