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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08:14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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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软环境监督员监测点招募公告

按照吉林省软环境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队伍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软环境办〔202054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延吉市营商环境,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各界对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软环境监督员、软环境监测点。

一、监督员的聘任

(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

     1. 企业法人、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新闻媒体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基层群众。

     2. 关心延吉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志愿参加软环境监督工作。

3.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是非分明、遵纪守法。

    4.熟悉了解社会管理、经济运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软环境建设制度要求,愿意和敢于监督,主动提出意见建议。

     5.能及时参加省、州、市组织的软环境培训会和座谈会。

   (二)监督员工作职责

       1.对软环境建设相关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执法检查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2.收集、反映企业和群众对软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积极参加软环境办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监督员纪律规定

       1.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得假公济私,谋取或变相谋取不正当利益。

       2.对涉软问题或案件,没有调查权、检查权、处理权。

       3.遵守保密制度,监督员向软环境办反映举报的问题,非经允许不得泄露扩散、公开发表、接受采访。

    (四)软环境监督员申请方式

填写《软环境监督员审批表》(附件1)发送至yjsrhjbgs@163.com,经州、市软环境办公室通过审核后,到延吉市软环境办公室(市政府A716)签订《承诺书》,审核通过后予以聘任,截止时间710日。 

       二、监测点聘任

    (一)监测点申请条件

       1.企业的社会诚信度高、生产经营状况好、持续发展潜力大。

      2.有正在或将要办理的1000万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

      3.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4.能及时参加省、州、市组织的软环境培训会和座谈会。

      (二)监测点职责

      1.对涉企检查、收费、处罚情况实时监督监测。对发生在监测点的依法、规范、高效的行政行为给予支持,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反映。

      2.对重大投资项目注册、立项、落地全过程实时监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审批效率、政策落实、监管执法、税费收缴、纪律作风等情况和问题及时反映。

      3.建立监测台账,如实记录监测情况,如实反映软环境真实状况。采用文字记录、音像实录、网络传输等方式向本级软环境办提供监测信息。

      (三)监测点信息员职责

每个监测点企业指定2名信息员,建议由企业办公室人员或项目负责同志担任。职责如下:

      1.对所在企业所遇检查、收费(税)、处罚等情况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并留存文书资料。

      2.对所在企业所有行政审批情况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并留存文书资料。

3.对所在企业相关的利好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测监督,适时反映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4.对所在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所涉所有审批、检查、收费、验收、处罚等各种文件、资料、单据的复印件,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成册,绘制项目流程图。

     5.建立监测台账,将上述各种情况及意见建议记录在案,全面真实反映监测点软环境状况。

     (四)监测点申请方式

详细填写《软环境监测点审批表》(附件2)、《监测点重大项目情况表》(附件3)发送至yjsrhjbgs@163.com,审核通过后予以聘任,统一发放软环境监测点牌匾,截止时间710日。

     

      联系电话:0433-8199005

 

附件1:《软环境监督员审批表》

附件2:《软环境监测点审批表》

附件3:《监测点重大项目情况表》

 

延吉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