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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14:4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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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公告

近年来,延吉市社会组织规模不断壮大,结构布局更加合理,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全市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也呈上升趋势,一些组织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国家民政部、公安部统一部署,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公众、其他组织及媒体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专项行动针对在我市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指:

(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

(三)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工作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二、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某个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可事先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社会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在相关网站查询,查实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违法记录,以免误导群众。

四、社会各界凡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为及时有效地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五、举报方式

1.市民政局举报电话:0433-8333288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

 

 

 

延吉市民政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