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政干任〔2016〕3号
延吉市人民政府 关于林丽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有关局室: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林丽同志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0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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