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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00:00 来源 : 延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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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庄德武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延市政干任〔2017〕1号

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
庄德武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有关局室: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庄德武同志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副科级);
金哲国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尹国柱同志任市农业局副局长(列李功伟后);
李 兰同志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刘艳菠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
李明顺同志任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列姜凤岐后);
赵 勇同志任北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列金景梅后);
李明森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峰虎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金 勇同志任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庞建军同志任市房产局副局长(市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学林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红娟同志任河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庄德武同志的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楚春荣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金东哲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侯志宇同志的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马京林同志的市房产局副局长(市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金哲国同志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盖延林同志的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金太俊同志的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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