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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7 09:25 来源 : 延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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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晓静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延市政干任〔2019〕1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局室: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晓静同志任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金 东同志任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刘 辉同志任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
  戚 霞同志任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清艳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申海龙后);
  李 华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姜明胜后);
  宋 波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列金美玉后);
  安锦花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列魏松滨后);
  赵新民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李 松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朴海龙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徐 凯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尹国柱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玉春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立坤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列郑欣后);
  金镇禹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列朴英豪后);
  边延东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洪元硕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黄绪娟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鹿文强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元 日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 斌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
  辛文霞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金 龙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石红林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毓婷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富广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志强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金光杰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吉成国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金顺女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白 峰同志任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朴承吉同志任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免去:
  高志国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朴海龙同志市农业局(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 凯同志市农业局(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功伟同志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杨 斌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金 龙同志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职务;
  郑成武同志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 钢同志市征收局局长(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金时德同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韩 晶同志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金光杰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 峰同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金 毅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宋 波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安锦花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赵新民同志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职务;
  李 松同志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职务;
  朴承吉同志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副科级)职务;
  尹国柱同志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玉春同志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立坤同志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金镇禹同志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边延东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洪元硕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黄绪娟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元 日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金顺女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金 龙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石红林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毓婷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富广同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强同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吉成国同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清艳同志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华同志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鹿文强同志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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