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7 09:25
来源 : 延吉市人民政府
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晓静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延市政干任〔2019〕1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局室: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晓静同志任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金 东同志任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刘 辉同志任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
戚 霞同志任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清艳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申海龙后);
李 华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姜明胜后);
宋 波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列金美玉后);
安锦花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列魏松滨后);
赵新民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李 松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朴海龙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徐 凯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尹国柱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玉春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立坤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列郑欣后);
金镇禹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列朴英豪后);
边延东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洪元硕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黄绪娟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鹿文强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元 日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 斌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级);
辛文霞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金 龙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石红林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毓婷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富广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志强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金光杰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吉成国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金顺女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白 峰同志任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朴承吉同志任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免去:
高志国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朴海龙同志市农业局(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 凯同志市农业局(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功伟同志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杨 斌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金 龙同志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职务;
郑成武同志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 钢同志市征收局局长(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职务;
金时德同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韩 晶同志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金光杰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 峰同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金 毅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宋 波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安锦花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赵新民同志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职务;
李 松同志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职务;
朴承吉同志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副科级)职务;
尹国柱同志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玉春同志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立坤同志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金镇禹同志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边延东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洪元硕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黄绪娟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元 日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金顺女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金 龙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石红林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毓婷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富广同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强同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吉成国同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清艳同志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华同志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鹿文强同志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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