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要求,对应取消3项现执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项、延吉市环境保护局1项。
取消后,延吉市政府部门共有行政职权3292项(5项为涉密项不予公开),其中行政许可295项、行政处罚2350项、行政强制83项、行政征收21项、行政给付31项、行政检查125项、行政确认52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监督48项、其他职权279项。
附1:/files/yanjiyb123/news_img/_thumbs/Images/wenjian/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xls
延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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