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6年7、8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3期)进行公示。
延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抽检3类食品6批次样品。其中,生产领域:蜂产品3批次、肉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流通领域:蔬菜制品(酱腌菜)2批次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延吉市延城小菜加工部生产的桔梗小菜(批号2016.04.24)检出苯甲酸超标,延吉市延城小菜加工部生产的辣鱿鱼(批号2016.04.19)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予以立案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延吉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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