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征收1项、其他职权3项,合并行政审批项目76项。此次取消合并后,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调整80项,实际减少67项。
调整后,市政府各部门保留行政职权3186项,其中行政许可222项、行政处罚2346项、行政强制83项、行政征收20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检查124项、行政确认50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监督50项、其他职权257项。
现将延吉市2016年第二次调整、取消行政职权目录面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
延吉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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