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17]28号)的要求,延吉市财政局自2017年5月起派检查组对各抽检单位陆续实施就地检查。为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延吉市旅游局
2、延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3、延吉市动物卫生检疫站
二、会计监督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检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重点检查2016年度有关单位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财政预算管理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
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检查中如发现的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联系举报电话:0433-2266010
特此公告。
延吉市财政局
2017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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