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原内容:招标文件第5页 第13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8:30整。
更正为:2018年9月27日8:30整
二、招标文件原内容:招标文件第59页 第4行,中投标报价50分、技术或服务水平30分、履约能力10分、售后服务10分。
更正为:中投标报价40分、技术或服务水平35分、履约能力10分、售后服务15分。
特此通知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