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延吉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局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延吉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延吉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治理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开展为期一年的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规范我市成品油储存、运输,消除安全隐患,纠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和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对销售假劣成品油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促进成品油消费纳入统计范围,建立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督机制,整顿和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经营秩序。
二、重点内容
(一)检查非法经营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行动,或相关证照过期仍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检查非法储运、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等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三)检查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采购不
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以次充好”供应市场或与符合国标准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
(四)检查计量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等计量法行为。
(五)检查偷税漏税行为。包括不开发票、少开发票、无票采购、无票销售等行为以及成品油纳税申报量远低于实际量行为。
(六)检查经营场所管理混乱行为。包括现场秩序混乱相关制度不健全等行为。
三、领导小组
组 长:金昌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金 龙 市商务局局长
徐国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平平 市公安局政委
朴春根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延吉市分局局长
刘明男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钢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石 炜 国家税务总局延吉市税务局局长
李明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朴英豪 市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局长金龙兼任。办公室电话:2531806,联系人:姜泽善,电话:2532852。
四、职责分工
每次行动开展前,由领导小组确定检查时间和检查对象,并根据重点检查内容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
(一)市商务局负责对储存、批发企业和加油站(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相关证照和验收文件等进行检查。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亮照经营、油品质量和计量设备等方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出租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检查加油站油品质量、计量违法行为,检查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等违法行为。
(三)市公安局负责重点检查驾驶员和车辆违法运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违法犯罪案件。
(四)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检查加油站、储油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重点检查成品油道路运输许可及查处违规运输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成品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进行资格认定。
(六)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七)市税务局负责重点检查成品油销售企业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擅自篡改税控系统,是否销售油品不入账等偷逃税款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履行职责,确保工作效果。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做好沟通、指导、协调、检查工作。
(三)严明工作纪律。检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不得有任何违反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