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6年7月6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信访投诉案件销号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已整改完成的55件信访投诉案件进行回访验收,并上报了《延吉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投诉案件完成情况销号确认表》和回访佐证材料。根据各相关责任部门上报的《延吉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投诉案件完成情况销号确认表》和回访佐证材料,经延吉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销号条件的55件信访投诉案件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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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