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销号程序,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各相关责任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的33个整改任务进行回访验收,并上报了《延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和佐证材料。对此,经延吉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销号条件的33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联系人:池相旭
联系电话:0433-2587029
延吉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