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察“回头看”期间已完成整改的3件信访投诉案件予以消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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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30 14:03
延吉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12月16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中央“回头看”及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延市环督发[2019]92号)。按照要求,案件涉及部门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察“回头看”期间已整改完成的3件信访投诉案件进行回访验收,并上报了《信访投诉案件完成情况销号确认表》和回访支撑材料。根据各部门上报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延吉市信访投诉案件完成情况销号确认表》和回访支撑材料,经延吉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销号条件的3件信访投诉案件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联系人:池相旭
联系电话:0433-2587029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延吉市信访投诉案件完成情况销号确认表
延吉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