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关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2个问题予以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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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30 14:01
延吉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12月16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中央“回头看”及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延市环督发[2019]92号)。按照要求,问题涉及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2个问题进行回访验收,并上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和支撑材料。根据各部门上报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和支撑材料,经延吉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销号条件的2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联系人:池相旭
联系电话:0433-2587029
附件:1.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5)销号确认表;
2.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1)销号确认表
延吉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