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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吉林省通报首批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

来源 :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1-28 10:18

来源 : 延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18-11-28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吉林省通报首批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 

 吉林省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现对毁草毁湿、破坏林地、违法建设、垃圾污染、企业污染五类重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通报,并公开问责结果。记者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吉林省工作协调联络组获悉,此为我省通报的第一批生态环境方面问责典型案例。
  毁草毁湿案例:群众反映镇赉县沿江镇二龙村四家子屯村民破坏草原湿地种植玉米绿豆。经查,位于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4块草原湿地被违法耕种的行为属实。莫莫格保护区管理局对行为人作出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金的处罚决定。经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吉林莫莫格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孙鹏给予诫勉谈话处理。经吉林莫莫格保护区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对资源科科员何永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鹅头保护站站长王波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破坏林地问题案例:群众反映长岭县北正镇四十七村幼林地被附近村民改种庄稼。经查,面积4.8053公顷毁林耕种行为属实。目前,长岭县林业局对3处毁林地块完成了还林工作,长岭县森林公安大队对毁林行为立案侦查。经长岭县纪委研究决定,对北正镇林业站站长陈国军、北正镇四十七村党支部副书记赵长青、村委会副主任程向宾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违法建设问题案例:群众反映柳河县安口镇林场李某某在国有林地建二层小楼。经查,2008年5月,李连军在没有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占地1080平方米楼房及院落的行为属实。11月15日,柳河县森林公安大队依法对李连军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李连军拒不缴纳罚款或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原状,柳河县林业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柳河县安口镇林场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柳河县林业局党组批准,对安口镇林场党支部副书记李连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政科科长邹玉堂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经柳河县大北岔林场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柳河县林业局党组批准,对大北岔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丛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经柳河县林业局纪委研究决定,对柳河县林业局监督员张秀波给予通报批评,对安口镇林场场长董静给予组织约谈、副场长周凤辉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垃圾污染问题案例:群众反映四平市铁东区石岭镇生活垃圾被运到放牛沟国有林地内集中堆放,污染周边环境。经查,石岭镇从2004年开始,将镇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在放牛沟,现已堆放2万多立方米,占地3千多平方米。铁东区政府责成石岭镇政府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11月11日,石岭镇立即停止堆放生活垃圾,铁东区环卫处开始将堆放的垃圾运送到陈腐垃圾筛选场进行分拣处理。预计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清运工作,栽植树木、恢复生态。经铁东区石岭镇纪委研究决定,对石岭镇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王宏伟(非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石岭镇环境卫生管理处科员蒋立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企业污染问题案例:群众反映农安县开安镇一家汽车配件厂排放工业废水污染环境。经查,长春市鸿昊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建设酸洗车间,在生产的过程中有洗涤废水遗落到地面,同冲洗地面废水排入车间东侧渗井内。经检测,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标准,属含酸废水。对企业未批先建、违法排污、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农安县环保局合计处罚31.49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经农安县纪委研究决定,对农安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孙峰、开安镇环保站站长高庆福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毛国权、王世兴、于世赢给予批评教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