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决算
2020年 8月 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负责起草城市管理相关规章,制定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市容环卫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城市管理情况,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二)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
(三)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竣工后使用的环卫设施;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行为。
(四)承担物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配合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全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审核、报批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培训物业管理人员;参与新老住宅区开发整治方案的规划论证及住宅区竣工后的综合验收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五)负责城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竣工后运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占用、移除、挖掘、改建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场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绿化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绿地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绿化树木植保工作;组织实施公共绿地的养护工作和评效工作。负责城区内绿地的占用、树木移除的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城区内广场的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市行政区域内停放车辆及停车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共停车泊位的设置及收费停车场(含个人)的备案及日常监管工作。
(八)行使对市、镇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及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验线擅自开工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九)行使对未经批准拆改住宅结构,改变沿城市道路的房屋外立面,下挖地下室等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城市清运冰雪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实施并制定城市清除冰雪的范围、标准、时限及清除冰雪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监督指挥中心工作。对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协调、指挥、监督和考核。
(十二)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所产生的信访接待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妇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文件起草、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局文印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消防、组织公益劳动、办公设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劳动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考核、培训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负责全局财务管理。监督和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会计预算、核算、审计、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帐务管理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业务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受理工作,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程序的立案登记、呈报审批、结案归档、数据统计和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电脑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办理分流呈报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扣押物品的登记、保管、销毁、拍卖等工作。负责配合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全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审核、报批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培训物业管理人员;参与新老住宅区开发整治方案的规划论证及住宅区竣工后的综合验收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四)综合管理科。负责编制城市市容管理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评比工作;负责对未经批准拆改房屋结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牌匾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门前四包责任制”及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清运冰雪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负责对机动车带泥上路、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未经批准的场外市场、流动商贩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垃圾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城区主次街路道路挖掘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桥涵、路牌、景观亮化等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对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全市雨污排水设施进行管理;负责对损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绿化工程验收合格后的绿地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绿化树木植保工作;组织实施公共绿地的养护工作和评效工作。负责城区内绿地的占用、树木移除的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城区内广场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城区内亲水平台基础设施维护。
(五)督查科。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协调、指挥、监督、考评工作;负责督查党组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负责指挥调度执法大队、局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全局性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负责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对违反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系统内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抽查和现场督查;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督查举报案件转办和业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负责监督指导执法大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律文书、规章制度、行政审批项目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资质审查;负责规范行政处罚执法程序;负责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组织协调和应诉工作;组织承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全局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纳入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
2.延吉市市容管理中心
3.延吉市环境卫生作业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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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2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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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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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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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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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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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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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3,478.74 |
22,034.04 |
0.00 |
0.00 |
0.00 |
0.00 |
1,44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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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63.54 |
563.5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21.94 |
221.9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94.98 |
194.9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6.95 |
26.9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7 |
就业补助 |
16.80 |
16.8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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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705 |
公益性岗位津贴 |
16.80 |
16.8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24.80 |
324.8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24.80 |
324.8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358.08 |
358.0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58.08 |
358.0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32.69 |
132.6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25.39 |
225.3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2,171.65 |
20,726.95 |
0.00 |
0.00 |
0.00 |
0.00 |
1,444.7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9,170.42 |
8,898.67 |
0.00 |
0.00 |
0.00 |
0.00 |
271.75 |
|
2120104 |
城管执法 |
9,116.67 |
8,844.91 |
0.00 |
0.00 |
0.00 |
0.00 |
271.75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53.75 |
53.7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3,001.23 |
11,828.28 |
0.00 |
0.00 |
0.00 |
0.00 |
1,172.95 |
|
2129901 |
2129901 |
13,001.23 |
11,828.28 |
0.00 |
0.00 |
0.00 |
0.00 |
1,172.9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85.47 |
385.4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85.47 |
385.4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20201 |
住房公积金 |
385.47 |
385.4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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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各24,211.9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069.55万元,增长484.49%。主要原因:2018年只对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做决算,2019年因机构改革,在执法局本级的基础上并入延吉市市容管理中心和延吉市环境卫生作业有限公司的决算,所以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3,47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34.03万元,占93.85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44.7万元,占6.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41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7.1万元,占72.53%;项目支出6,157.93万元,占27.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3,316.67万元,占81.91%;公用经费2,940.44万元,占18.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2,767.2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24.85万元,增长449.61 %。主要原因:2018年只对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做决算,2019年因机构改革,在执法局本级的基础上并入延吉市市容管理中心和延吉市环境卫生作业有限公司的决算,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25.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35%。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16.4万元,增长516.73 %。主要原因:2018年只对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做决算,2019年因机构改革,在执法局本级的基础上并入延吉市市容管理中心和延吉市环境卫生作业有限公司的决算,所以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25.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54万元,占2.68%;卫生健康支出358.08万元,占1.7%;城乡社区支出19,718.49万元,占93.78%;住房保障支出385.47万元,占1.8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335.16万元,支出决算为20,9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9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2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公益性岗位津贴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3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3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2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支出决算为288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01支出决算为10,73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8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8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8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9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3.21万元,支出决算为72.29万元,完成预算的9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油费降低,导致相应的“三公”经费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71.98万元,占99.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占0.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2.71万元,支出决算为7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原因是汽油费降低,经费下降。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1.9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7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62%。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1.77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31.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31.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31.7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3.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31.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2.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67.03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发生411万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经费153.7万,以上两项年初没有做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2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汇总)共有车辆28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3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除雪工程车和环卫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4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