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政协延吉市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0年 8月 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市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一)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名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绩的其它重要问题。
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以政协名义召开的专题协商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别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
政治协商依照程序进行。
(二)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是参加中国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它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
(三)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
参政议政的内容主要有: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议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等。
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有:反映社情民意、各种协商例会,各种专题议政会、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委员视察、考察、政协委员参与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的检查和巡视。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政协延吉市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与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与文史资料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448.11万元、支出446.4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67.41万元,增长15.04%;支出增加72.5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因此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8.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8.04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67万元,占89.97%;项目支出44.77万元,占10.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8.04万元、支出446.4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36万元,增长15.04%;支出增加72.5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 在职人员增加,因此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6.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5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因此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6.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逐一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57万元,占82.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2万元,占5.92%;卫生健康支出24.09万元,占5.4 %;住房保障支出26.35万元,占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1万元,支出决算为44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30.87万元,支出决算为36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因此相关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7.18万元,支出决算为2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系统里无法做调入,无法缴养老保险费。
3.卫生健康支出预算为24.63万元,支出决算为24.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1%。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28.31万元,支出决算为2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转退休4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4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的次数与费用比预计的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40.2%,主要是公务接待的次数与费用比预计的少。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政协系统学习考察人员。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来宾1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绩效评价结果
无
(2)XX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参照前文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43万元,增长27.95%,主要是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政协延吉市委员会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