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预算表格
一、收支预算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是为了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经延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3年会议研究,报市委批准的延吉市人民政府下属的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
1、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组织实施大型或分散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协调组织采购计划的实施。
4、合同管理。
5、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
6、办理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为正科级单位,核定编制为11名(在编人员10名、在职人员12名)其中:管理岗位9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内设机构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招标科、采购科。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20年收支总预算152.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加,相应按定额标准核定的基本支出增加。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52.53万元,均为本年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53万元,占100%。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5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3万元,占82%;项目支出27万元,占1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14.91万元,占92%;公用经费10.62万元,占8%。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5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4万元。
五、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3万元,占82%;项目支出27万元,占1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14.91万元,占92%;公用经费10.62万元,占8%。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99万元,占8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行经费及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6万元,占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4万元,占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 9.94万元,占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补助。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2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同: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相同。
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本级单位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62万元,增加1.18%,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加,相应按定额标准核定的基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
(四)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本级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 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