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延吉市人民政府网站
2020-07-20 13:25 来源 : 
打印 | 字号:

延吉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预算表格

一、收支预算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功能分类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济分类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林业规划、计划、管理。

(二)、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对国有林场以及林业工作站实行宏观管理。

(三)、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设计及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负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全市陆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的管理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五)、制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安排重大林业科研项目;负责新技术、新成果开发、推广和应用,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六)、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案件。

(七)、负责全市育林基金的收缴和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人员培训和年度工作考核;指导全市林业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延吉市林业局内设 4 个机构,分别行政审批办公室、资源管理科、营林科、动保科。

下设2 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延吉市林业局(本级)、延吉市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预算表格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 年收支总预算3090.69万元, 比2018年预算减少909.02万元, 主要原因:一是编制内人员减少,相应按定额标准核定的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园林绿化工程减少,相应工程款支出减少。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9 年收入预算3090.69万元,均为本年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090.69 万元,占 100%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309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7.99 万元,占78.88%;项目支出 652.7万元,占 21.1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2295.33 万元,占 94.15%;公用经费 142.66 万元,占 5.85%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090.6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3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 159.52万元,农林水支出 2498.8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81.98万元。

五、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90.6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7.99 万元,占78.88%;项目支出 652.7万元,占 21.1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2295.33 万元,占 94.15%;公用经费 142.66 万元,占 5.8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34 万元,占 8.11%,主要用在职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 159.52 万元,占 5.1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2498.86 万元,占 80.84%,主要用于林业综合开发部门的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及其他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181.98万元,占 5.8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437.99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2295.3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142.6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与 2018 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 2018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 2018 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与 2018 年预算数相同。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