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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18:23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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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度

 

延吉市粮食局部门决算

 

 

 

 

 

 

 

2019 8   2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负责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决策的建议,编制全市粮油购、销、调、存收支的指导性计划;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等经营活动的业务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

 (二)、负责对全市粮食经营企业收购资格的审查;负责审核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业务;

 (三)负责军需民用和全市救灾粮等政策性粮油安排;

(四)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粮油应急预案,实施粮食应急机制;

(五)负责审核、汇总、编报全社会粮油统计报表、统计分析和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六)会同相关部门对粮食市场的供求形势进行预警分析,实施粮食供需抽查制度,编报粮食生产、消费、价格等信息;

(七)、承担辖区内粮油委托检验任务

(八)、负责监督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

 (九)、负责监督检查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陈化粮处理实施办法;

(十)、负责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一)、负责粮食安全和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它内容,开展放心粮油工程,评选放心粮店和放心粮油加工厂;

 (十二)、指导和监督全市粮食企业贯彻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粮食财务管理、税收、金融政策的贯彻执行;分析粮食账务执行情况,提出加强管理建议;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负责粮食相关补贴的审核工作;负责粮食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资质资金的审核;负责粮食财务挂帐处理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延吉市粮食局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调控科、财会科、执法大队、监测站、军供站。

 

纳入延吉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408.2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降低204.84万元,降低33.41  %。主要原因:20185月,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65.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63.98 万元,占99.35 %;其他收入1.72  万元,占0.65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348.3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2.41 万元,占58.12 %;项目支出 145.96万元,占41.88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178.35万元,占88.12 %;公用经费24.05 万元,占 11.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404.34 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降低174.77万元,降低30.18 %。主要原因:20185月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农户科学储粮仓建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44.4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5.18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4.31 万元,降低21.5  %。主要原因:20185月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农户科学储粮仓建设数量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4.4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逐一说明)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 32.22 万元,占9.3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81  万元,占 3.42%;农林水(类)支出44.04  万元,占12.80 %;住房保障(类)支出  12.74万元,占3.69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43.64 万元,占70.74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15.8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4.4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0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80503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年初预算为 93.71 万元,支出决算为3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5月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

2.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 11.4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每年7月份调整医疗保险费。

3.22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2.43万元,支出决算为 21.74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收入调整。

4.213农林水支出、2220403储备粮(油)库建设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 88.0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资金结转余额。

5.22201粮油事务年初预算为187.08万元,支出决算为  19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超出预算9.74万元、项目资金由上年结转,差旅费和办公费增加2.7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4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7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 20.1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

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主要原因严格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万元,占0.00  %。具体情况如下: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0 万元;本年支出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3 万元,比2017年增加3.37万元,增长20.11 %,主要是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5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延吉市粮食局共有车辆 0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