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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17:02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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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度

 

延吉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2019 82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所规定的商务行政执法权利和义务,确保相关商务行政法规、条例办法得以全面、准确地贯彻实施。

(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商务行政法规、条例办法的宣传工作, 不断提高经营组织和相关个人遵守商务行政法规、条例办法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三)履行国家赋予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流通市场的各项监管职能,强化流通市场管理力度,支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净化市场环境。

(四)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增强执法能力,严格依法行政。  

(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注重事实依据,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树立商务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六)负责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商务行政法规、条例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的反映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商务领域监督管理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延吉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12312举报投诉联系点。

纳入延吉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延吉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4.2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6.49万元,降低31.26%。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17万元,占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19.88万元,占96.55%;公用经费4.29万元,占3.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24.1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61万元,降低18.73%。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61万元,降低18.73%。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81万元,占67.5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63万元,占19.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87万元,占6.34%;住房保障(类)支出8.87万元,占7.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8.4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76.89万元,支出决算为8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商贸事务、事业运行类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年初预算为85.11万元,支出决算为2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归社保。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7.87万元,支出决算为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54万元,支出决算为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招才引智人员增加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91.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商务执法使用。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4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19 万元,增长76.28%。主要原因: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工作量大,出行增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万元,比2017年增加1.29万元,增长43 %,主要是公务用车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延吉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 4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商务综合执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