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 2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整合设立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审核意见》(吉编行函〔2013〕79号)精神,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设立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一)撤销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其职能划入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划入延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公务接待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划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相关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和大修维护等工作。
(四)拟定本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负责本级接待工作。
(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协调机关驻地的社会综合治理、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七)负责指定范围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按规定上缴的礼品、礼金。
(八)加强对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并组织全市机关后勤人员岗位培训,对机关后勤改革进行业务指导。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以上职责,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6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科;公车管理办公室;财务科;保卫科;后勤保障科;餐饮科;房管科。
纳入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988.6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37.0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经费增加,维修经费增加,节能设备消防设施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988.6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88.56 万元,占99.9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其他收入0.08 万元,占 0.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98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64 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97.72 万元,占20 %;公用经费 790.92万元,占8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988.5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37.03 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经费增加,维修经费增加,节能设备消防设施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8.5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9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03万元,增长16 %。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经费增加,维修经费增加,节能设备消防设施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88.5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逐一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0.82 万元,占 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56 万元,占2 %;节能环保支出 50万元,占 5%;住房保障支出 15.27 万元,占 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54.2万元,支出决算为 9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为626 万元,支出决算为 9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公务用车经费增加,维修经费增加,节能设备消防设施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年初预算为 12.56万元,支出决算为 12.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住房保障年初预算15.66万元,支出决算为 15.2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88.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7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上述科目须根据本部门情况删减)。
公用经费790.9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 69.7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9.75 万元,占 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1 万元,占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0 万元,增长(下降)%。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69.75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69.75 万元,主要用于50台公务用车维修保险等。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0 辆。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8.25 万元,增长36 %。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频率比2017年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11 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1万元。主要用于全国节能垃圾分类会议。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 个、来宾8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1 万元,增长%。主要是接待全国节能垃圾分类会议组,一行8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汽车经费支出69.75 万元,比2017年增加18.25 万元,增长36 %,主要是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7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5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8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71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延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 3辆,公车平台50量车(不占本局车辆编制),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卫巡逻;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