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红十字会部门决算
2019年 8 月 2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总会向国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三)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四)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五)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七)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八)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九)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十)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总会承担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十二)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十三)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红十字会内设2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和业务科。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106.51 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12 万元,降低23.71 %。主要原因:救助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06.7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4.17万元,占88.41 %;占 %;其中其他收入12.34 万元,占11.59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0万元,占80.8 %;项目支出 21.23万元,占 19.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84.50 万元,占 94.5%;公用经费4.9 万元,占5.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4.17万元、支出总计各 96.0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96万元降低21%、支出总计96.06万元,减少21.18万元,降低 18%。主要原因是救助款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6.0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6.82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1.18 万元,降低18 %。主要原因: 救助款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96.0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4万元,占 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7 万元,占6 %;住房保障支出 6.45 万元,占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0.69 万元,支出决算为 96.0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 109.05 万元,支出决算为8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救助款减少。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87 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45万元,支出决算为 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5.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1.3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 8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占9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07万元,占 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 1.18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1 个,累计 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费1.18万元。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18 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2017年无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7 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07 万元。主要用于救心工程项目接待费。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 1 个、来访外宾 1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外宾主要包括救心工程项目义诊团。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增加)0.04 万元,下降36%。主要是接待次数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救心工程项目”、“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7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9万元,比2017年减少3.46 万元,下降71 %,主要是节省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延吉市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