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商务局部门决算
2019年 8月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落实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四)负责国内外来我市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洽谈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展销展览工作。
(五)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八)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
(十)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
(十二)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服务全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全市口岸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加强行业治理,整治行业乱象。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延吉市商务局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外贸科、招商科、市场流通科、口岸科。
下设3家事业单位,分别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延吉市委员会、延吉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延吉市物资总会。纳入延吉市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延吉市商务局本级
2.延吉市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3.延吉市物资总会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195.95万元 。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7,306,787.47万元,降低99.99 %。主要原因:一是黄标车和老旧车补助资金支出减少;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85.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80.76万元,占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29万元,占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8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17万元,占2.81%;项目支出7,566.82万元,占97.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0万元,占0%;公用经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8,191.6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44,003.66万元,降低99.87 %。主要原因:一是黄标车和老旧车补助资金支出减少;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85 .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9,158,181.09万元,降低99.99%。主要原因:一是黄标车和老旧车补助资金支出减少;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85.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5.09万元,占13.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14.30万元,占0.1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739.52万元,占86.56%;住房保障(类)支出17.07万元,占0.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926.45万元,支出决算为8195.9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为7825.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年初预算为67.97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年初预算为14.32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医保减少。
4.住房保障年初预算为18.2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6,739.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外经贸、服务业业务增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公用经费1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的43.3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0增加0.05 万元,下降增长62.5%。主要是公务接待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5万元,比2017年增加5.25万元,增长47.73 %,主要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2,46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82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8,104.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2,534.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2,46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延吉市商务局共有车辆1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