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延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2019年8 月 2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兴工业集中区、各镇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组织检查、考核和奖励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分解落实延边州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一般、较大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依法行使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权,定期对市政府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监管单位进行巡视督查;定期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协助州、省、国家局调查处理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四)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拟订全市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市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依法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并组织复查;承担小煤矿整顿关闭职责;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及瓦斯治理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初审及年检工作;负责煤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审查及矿井核定能力初审工作。
(五)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生产等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依法监督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监管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依法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食品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八)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九)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与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验收的事项进行审批或验收;对未依法取得或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取得批准后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撤销。
(十)指导、协调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兴工业集中区、各镇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监管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动态进行巡视和暗查暗访,依法查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以及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
(十一)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情况;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在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的发展规划与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市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存储、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等情况。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延边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监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办公室,行业执法大队,职业卫生管理科,矿山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管理科。
下设1家预算单位,为延吉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124.84、2124.83万元。与2017年相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2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4.84 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2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54万元,占9.1 %;项目支出1931.54万元,占90.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124.84、2124.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2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24.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4.83万元,占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8.49万元,支出决算为212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其中:
1、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9.26万元
2、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12万元
3、2111199 其他污染减排支出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124万元
4、2150601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1万元
5.215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575万元,决算支出为716.90万元
6、2150699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年初预算为73万元,决算支出为950.01万元。
7、2210201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1万元,决算支出为21.57万元。
8、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23万元,决算支出为0.
9、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万元,决算支出为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
公用经费5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的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占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29万元,占0.5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维修。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29万元。
主要用于省安监部门的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0.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