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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10:45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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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度

 

延吉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2019 8 2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省、州交通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交通行政管理。

(二)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战略,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年计划的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承担乡村道路建设的规划、勘测、设计和业务指导。

(四)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协调和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实施国家交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行业培训。

(六)负责汽车维修业和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七)负责交通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干部任免等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市指导水上交通管制、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延吉市交通运输局内设2个机构,分别为行政审批办公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下设3家预算单位,分别为延吉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延吉市公路管理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047.7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114.54万元,降低41.4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退休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99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06.82万元,占88.45%;其他收入1385.7万元,占11.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33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46万元,占13.47%;项目支出8079.49万元,占86.5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914.88万元,占72.76%;公用经费237.33万元,占18.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1616.4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276.24万元,降低44.40%。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退休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1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3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76.24万元,降低44.40%。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退休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63.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逐一说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4万元,占0.31%;节能环保支出250

万元,占3.14%;城乡社区支出1178.84万元,占14.8%;交通运输支出6482.21万元,占81.4%;住房保障支出27.96万元,占 0.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1.14万元,支出决算为796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69%。其中:

1.社会保障与就业年初预算为164.3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直接发放,不再财政拨款。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3.81万元,支出决算为2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 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1624.56万元,支出决算为648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8.41万元,支出决算为2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上述科目须根据本部门情况删减)。

    公用经费237.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上述科目须根据本部门情况增减)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4万元,支出决算为5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25.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购置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74万元,占9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24万元,占0.4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1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9.7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车辆。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1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万元,增长0.58%。主要原因:维修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8万元,增长75%。主要是接待人员比上一年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178.84万元;本年支出178.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市建设支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178.8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万元,比2017年减少1.68万元,下降17.23%,主要是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40.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5.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延吉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XX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名词解释,没有的项目删除并重新编辑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