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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延吉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12    点击数:
 2010年,延吉市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公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运作,极力打造“阳光政务”,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部署,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落实。9月份,结合中层干部轮岗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修订了《延吉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三项制度,对机关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在办公室配备了专门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外网服务器和相关计算机设备,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二)精心编制目录指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三)强化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强化常规管理。坚持把纳税人普遍关心、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深化公开的重点,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提高涉税水平、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规范运作、稳步推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建立分析检查机制。一方面,按照《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和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州局通报的问题组织专人进行分析检查;另一方面,以延吉市政府网改版为契机,配合县督查科检查,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目录,做好检查分析,积极整改。三是建立全员参与机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组织全局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进行学习,组织各部门对本部门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管,办公室组织协调、部门具体承办,监察室监督检查,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原来只由“一个部门专门负责公开”转变为“全员参与公开”。四是责任监督机制。明确党组书记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一执行人,部门领导是第一承办人,形成了公开责任工作机制,建立了相关的责任追究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范围,提高全局干部对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另外,加强内外监督,确保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度延吉市地税局共发布信息14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48条,占信息总量的100%;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0不予公开信息数0条。

 ()公开信息分类: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法规、工作计划、统计数据、收费规定、政府采购、行政审批、工作动态、其他工作。

()公开主要形式:2010年度延吉市地税局主要是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8条,通过公开栏、宣传单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延吉市地税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延吉市地税局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延吉市地税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虽然延吉市地税局努力做好各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依申请公开不够到位;由于业务人员都是兼职,工作任务繁重,政府信息发布或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工作中,延吉市地税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