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10136094561/2024-0806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延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标 题: | 延吉市2024年禁渔通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10136094561/2024-0806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延吉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标 题: | 延吉市2024年禁渔通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为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延吉市2024年禁渔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延吉市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包括布尔哈通河、烟集河、朝阳河、依兰河、海兰江、其他自然江河的干流及其支流,以及干流、支流上的湖泊、水库、水泡、湿地等。
二、禁渔时间
(一)延吉市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7月31日12时。
(二)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禁渔时间为6月20日12时一7月31日12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一)延吉市境内河流、湖泊、水库等(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除外)水域在禁渔时间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二)人工增殖渔业资源的湖泊、水库在禁渔时间禁止作业类型为所有作业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违反禁渔期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本通告所称娱乐性垂钓是指一人一杆一钩垂钓,但不包括瞄(锚)鱼器等可视化钓鱼方式。
(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设立禁渔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监督。
五、监督举报电话
延吉市禁渔监督举报电话:0433-2627776、2513478
延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