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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延吉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7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经常抓,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 基本工作情况

    (一)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根据延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部署,并做了具体要求。各科室按照文件要求科学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层层把关,做到该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同时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群众广泛知晓、领导深刻领会、职工自觉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熟练运用。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各科室、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主体,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在规定时限内以有效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各科室、各单位都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科室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和答复工作,按要求制作并提供申请书规范文本(包括电子文本),明确受理申请的方式、程序、范围及答复的途径、时限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了信息协调发布机制。要求凡是各科室、各单位发布的信息涉及到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其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的,未批准前不得擅自发布;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主动公开的内容必须经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后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严格按受理程序公开;建立健全了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三)、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各科室、单位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妥善答复和处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真正成为行政自觉推行的行政行为。

    二、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随着政务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发展的大趋势,一些科室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被动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由于各科局主要领导认识程度的差异,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带有一定的选择性,很多公众迫切需要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获取难。

  (二)改进措施

    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促进政治民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逐步建立“阳光政务”使政府的各项活动始终处于群众的公开监督之下,增强干部为民服务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