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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延吉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7    点击数:
 2013年市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狠抓落实,各个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都实现了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时间经常化,现将我局工作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涉及的科室多,公开的内容广。为加强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局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召开专题会议对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做好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明确和强化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共同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各科室、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主体,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在规定时限内以有效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各部门、各单位都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科室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和答复工作,按要求制作并提供申请书规范文本(包括电子文本),明确受理申请的方式、程序、范围及答复的途径、时限和收费标准;建立健全了信息协调发布机制。要求凡是各科室、各单位发布的信息涉及到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其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的,未批准前不得擅自发布;建立健全了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主动公开的内容必须经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后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严格按受理程序公开;建立健全了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39,占33%;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信息31条,占25%;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10条,占8.7%;其他信息40条,占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