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01MB1576597J/2023-13110 |
| 分 类: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公共资源配置 ; 通知;公告 |
| 发文机关: | 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01日 |
| 标 题: | 延吉市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01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01MB1576597J/2023-13110 | 分 类: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公共资源配置 ; 通知;公告 |
| 发文机关: | 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01日 |
| 标 题: | 延吉市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01日 |
延吉市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公示
1、展厅对外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如有特殊情况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假日另行安排开馆。
2、参观时间为:
上午:8:30——下午:15:30
3、本馆常设展览免费参观,临时特展酌情实行购票参观。
4、展厅实行观众总量控制,观众凭有效证件登记后进馆,团体观众需要讲解员请提前预约。
5、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械具等危险品带入馆内,醉酒、衣冠不整及携带宠物者谢绝入内。
6、观众上下楼梯请注意安全;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者请在监护人的陪伴下参观。
7、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和良好的参观秩序,做到文明参观。不得在展厅内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
8、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展品、展板、展柜等展览设施,展厅内请勿使用闪光灯,如有损毁须照价赔偿。
9、观众的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本馆可协助寻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遇突发事件,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