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延吉市残联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222240101360919X8/2024-0969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延吉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标      题: 延吉市关于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流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索  引 号: 1222240101360919X8/2024-0969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延吉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标      题: 延吉市关于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流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延吉市关于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

  适配补贴实施流程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申请和审批流程:

  1.申请:有需求的残疾人、县级以上具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医学诊断的0-6岁未持证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残联,填写《延吉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交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申请。

  2.初审:户籍地残联(镇、街道残联)在10个工作日内,对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告知残疾人(或监护人),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

  3.评估:符合A级评估类型、需求明确的,由市残联康复科持有辅助器具岗位工程师证或通过辅助器具评估技能培训人员和基层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进行初审和评估。符合B 级评估类型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定点(协议)服务机构进行评估。评估采取现场和远程、定期和定点相结合的方式,为残疾人开展综合评估,出具适配评估意见。出具评估意见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对于评估类型为A/B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通用型的按照“A”执行,属于个性化定(改)制的,按照“B”执行。

  4.复审:市残联依据评估意见,确认补贴种类和补贴标准。

  5.选品:补贴对象依据复审结果,在《补贴目录》中选择辅助器具。

  6.适配:供应商根据残联复审和残疾人选品结果,及时配送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采取入户或集中等方式提供辅助器具适配、适应性训练、使用指导、维修等服务。辅助器具保修期限内出现非故意损坏的,由定点服务机构或辅助器具厂家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服务期限外,如需更换零部件或维修的,产生费用由补贴对象自理。

  7.档案留存:每年10月前将《申请(审批)表》要填报完善并留存,对实施远程评估的残疾人视频资料要刻盘存档。

  8.结算、信息录入:市残联根据核查及回访情况按照市残联与入围产品供应商和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要求及时结算。并将信息录入精准康复系统。

  

  

  

  

  延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13日

 

主办:延吉市人民政府

电话(传真):0433-8199011
网站标识码:2224010009

吉ICP备08100322号-1
吉22240102000280号